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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2018-03-01 10:17 字体:[ ]

【概况】   2015年,乳山市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主线,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推进环境监管、总量减排、处理和答复来信来访等专项工作,抓好污染治理、项目把关、审批效能、环境监管等重点工作。年内,乳山市冯家镇唐家店子村、大孤山镇上夼村、夏村镇台依村被山东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市环保局在2015年度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一类单位。 

【环境质量提升】   2015年,乳山市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境监管,乳山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辖区内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要求,水质状况优,达标率100%;乳山河、黄垒河、徐家河、白沙滩河、龙角山水库、台依水库水质等各监测指标年均值达到相应的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达标率100%。其中,乳山河流域、龙角山水库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黄垒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56,市区大气优良天数329天,全年优良率90.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昼间年均值52.8分贝,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年均值68.7分贝,均达到相应环境噪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完成】   乳山市环保局以“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为目标,推进乳山中诚果汁饮料有限公司、乳山银滩第二污水处理厂等4个工程减排项目按期建成,发挥减排效应。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联合财政、公安等部门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理服务窗口,负责黄标车提前淘汰业务办理,2015年办理提前淘汰黄标车1581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与畜牧部门分工合作,制订污染治理方案,开展2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指导规模化养殖场采用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建设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系统,鼓励用粪便生产有机肥,督促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履行减排责任,确保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年内,乳山市31个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其中工程减排项目4个、结构减排项目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26个。

【项目审批流程优化】  2015年,推行环评豁免制度。根据《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6大类60小类项目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优化环评审批管理,更好地方便群众。推行限时审批制度。审批时限由60、30、15个工作日缩短至7、3、1个工作日,不需要现场勘察的随到随办。深度对接企业,采取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方式,与企业面对面想办法、一对一搞服务,采取“向上争一块、治理减一块、内部腾一块”办法,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总量需要,为项目审批、落地创造条件。

【“12369”环保投诉热线开通】  乳山市环保局建立环保案件民意征集、即时查处、回访反馈机制,搭建民意征集平台。发挥“12369”环保投诉热线作用、实行环保案件24小时值班受理,开通乳山环保政务微博实时了解群众环保诉求,加强与市民互动交流,形成一线一网“双通道”投诉受理平台。环保投诉案件实行专人受理、专人查办,提高实时反应和案件办理能力,建立案件查办前与举报人见面沟通信息、案件办结后向举报人回访反馈情况的“双见面”制度,提高市民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环境在线监测设施更新】  2015年,乳山市做好省控河流断面监测2个、市控河流断面监测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断面监测2个、国控空气监测点2个和乳山市功能区噪声5个点位、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01个点位、城市道路交通噪声22个点位的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组织对7家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督性监测和比对性监测率达100%。在企业排污口安装电子眼和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控。更新在线监测设施,与市级环保监测平台联网,由随机化、粗放式的末端排放监控、转变为实时化、精确式的全过程监控。加强大气、噪音等公共环境监测,完成银滩管委空气子站与威海、省局联网。抓好水源地监测,变“一年一检”为“一年双检”,在每月29项水质指标取样监测基础上,对109项水质指标进行两次监测全分析。加强龙角山水库上游新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掌控牟平来水水质变化情况。

【市域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  2015年,乳山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68.7分贝,评价等级较好;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各功能区相应标准。与上年相比,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及功能区声环境总体保持稳定。乳山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5~75.3分贝,均值达到国家标准。乳山市功能区声环境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各监测一次,全年监测4次,每个监测点位每次监测24小时,从当日6时至次日6时为1昼夜,其中昼间为6时至22时,夜间为22时至次日6时,监测方法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中定点监测法和普查监测法,并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进行评价。2015年乳山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集中65~70分贝之间,占道路总长71.25%。超过70分贝的路段有12.95公里,占道路总长24.0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015年,乳山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用自动监测方法,2001年8月至2004年8月先后共投资118万元建设环保局站和老年大学子站,两个监测点已成为国控监测点。2015年空气监测数据,除细颗粒物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未达到HJ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日评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臭氧日最大8小时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

乳山市区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56。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86天(空气污染指数在50以下)。

                   乳山市功能区环境噪声统计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分贝

     类型

 

  市区

疗养区

(0类)

居民文教区

(1类)

混合区

(2类)

工业区

(3类)

交通干线

道路两侧

(4类)

乳山市

49.3

39.2

50.5

42.4

55.0

46.2

——

执行标准

50

40

55

45

60

50

65

55

70

55

说明:1类功能区噪声数据一般低于2类和3类功能区噪声数据;1类、2类、3类功能区噪声数据比较正常,即3类>2类>1类。

     2015年乳山市区道路交通昼间暴露在不同声级下的分布统计表

声级范围dB(A)

≤60

60~65

65~70

70~75

>75

测点数(个)

0

1

16

3

2

路段长(km)

0

2.530

38.370

8.010

4.940

占道路总长(%)

0

4.70

71.25

14.87

9.17

                            2015年空气监测指标年均值、百分位数及日达标率监测结果统计表                                                                                           

       项目

 

   指标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

细颗粒物

一氧化碳

臭氧日最大8小时

年均值

98%百分位数

日达标率

年均值

98%百分位数

日达标率

年均值

95%百分位数

日达标率

年均值

95%百分位数

日达标率

95%百分位数

日达标率

90%百分位数

日达标率

监测值

21

61

100

13

26

100

62

135

96.4

34

81

93.7

2.0

100

148

94.5

一级标准

20

50


40

80


40

50


15

35


4


100


二级标准值

60

150


40

80


70

150


35

75


4


160


 占全年总天数的51%;环境空气质量为良的天数为166天(空气污染指数在51~100),占全年总天数的45.5%,有10天为轻微污染,占全年天数的2.7%,有3天为中度污染,占全年天数的0.8%。

【污染源治理】  2015年,推行污染源治理第三方运营模式。引导中鲁果汁、垃圾焚烧等排污大户引入第三方治理机构进行污染治理服务外包,由“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转变。以绿色动力公司为例,公司已与具有废气和废水“双甲”设计资质的福建省嘉园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治污服务外包合同。绿色动力公司将垃圾渗滤液污染治理服务外包给嘉园环保有限公司,并负责支付污染治理费用,嘉园环保负责对绿色动力公司原有治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承担设备的运营服务。第三方运营模式开展后,绿色动力公司运营改善,处理效果好。经过嘉园环保公司的专业处理垃圾渗滤液中COD、NH3-N(废水处理中的氨氮数)分别降至20~60mg/l和1~5mg/l,为原来数值的30%和20%,处理垃圾渗滤液每年为公司节省资金50万元。服务外包后,乳山市环保部门与绿色动力公司对嘉园环保进行监管,实现由单一监管向双监管转变,充实环保部门监管力量,企业污染治理效果良好。

(毕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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