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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17年度全市经济奖励政策及兑现情况(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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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根据市政府出台的《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试行)》(乳政发〔2017〕4号)和《关于实施乳山“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7〕13号)两个文件及山东省、威海市出台的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文件,市人社局对全市创新创业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 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予以考核和奖励。目前已发放各项资金97.76万元,待发放63万元,合计发放160.76万元。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威人社发〔2015〕39号文件优化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威人力办发〔2015〕14号)政策规定,发放小微企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12笔24万元。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威发〔2015〕5号文件优化有关创业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57号)政策规定,发放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99笔49.5万元,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36笔18.5万。 2017年第三批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96笔48万。租赁补贴25笔15万,已审核通过提交财政等待发放。 根据《关于实施乳山“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7〕13号)的规定,为6名硕士申请到每人9600元的住房补助,共计57600元。 另外,依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7〕18号)、《关于贯彻落实威发[2015]5号文件优化有关创业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57号)政策规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5笔163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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