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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培育科技创新品牌 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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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科技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活动深入开展,省科技厅制定了《培育科技创新品牌 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鲁科字〔2016〕50号,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科技创新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环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就必须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提高科技创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而当前,我省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载体创新发展和创新服务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创新成效还不够显著,科技创新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为此,省科技厅制定《意见》,启动实施“十个一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即:百个技术创新研发平台、百个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百个(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百个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百名优秀创业导师、百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百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百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百家明星科技型小微企业、百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基地),旨在培育一批体制机制科学合理、模式和路径新颖、创新发展和创新服务成效显著的创新主体和创新载体,在全省构建起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品牌体系,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省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为创新驱动发展和“双创”活动开展提供高质量的科技创新供给,加速我省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三部分。 1、第一部分明确了《意见》实施的总体目标 在“十三五”期间,围绕创新能力提升、发展新动能培育、先发优势打造和经济发展支撑引领等四个方面,通过实施上述“十个一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在全省构建起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品牌体系,形成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 2、第二部分提出了“十个一百”科技创新培育工程的培育目标和任务 一是围绕为全省创新能力提升提供平台支撑,培育百个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创新资源配置合理、创新人才凝聚力高、创新能力强、产学研合作深化的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培育百个市场化水平高、自我发展能力强、创新公共服务成效显著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百个合作渠道畅通、合作机制完善、合作内涵深化、合作成效显著的(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 二是围绕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特色服务,培育百个配套支撑全程化、创新服务个性化、创业辅导专业化的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选拔百名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业经验丰富、辅导质量高的优秀创业导师; 三是围绕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先发优势,培养百名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强、创新支撑作用显著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构建百个成员单位之间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突破百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掌握一批技术水平先进、权利状态稳定、市场预期收益高的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四是围绕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培养一批成长性好、掌握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内外行业竞争力、形成一定经济规模、成为行业细分领域“单项冠军”的明星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百个符合区域规划布局和资源特点、骨干企业带动性强、科技型小微企业与骨干企业分工协作、技术和产品上中下游紧密衔接、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基地)。 3、第三部分明确了“十个一百”工程的推进举措 一是根据各项工程的不同目标要求,分类组织实施;二是发挥专家智库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对培育对象进行严格遴选、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激励,积极引导培育主体积极探索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长效发展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四是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品牌对“双创”活动的带动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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